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出版历史知识——少数民族文字的产生与发展

2021-08-24 11:00:20   来源:    点击:

这里介绍的少数民族文字,是历史上在我国境内原生的一些主要文字。我国境内原生的少数民族文字,其历史不如在我国境内产生的少数民族典籍久

这里介绍的少数民族文字,是历史上在我国境内原生的一些主要文字。我国境内原生的少数民族文字,其历史不如在我国境内产生的少数民族典籍久远。这有两个原因:一是有些少数民族典籍是用传入西域的印欧语系文字书写的,如怯卢字文献、龟兹文文献、焉耆文文献等。现存的公元2世纪写在桦树皮上的卢字《法句经》,是迄今所知中国最早的少数民族文字文献;二是一些少数民族早期没有自己的文字,使用汉字创作属于本民族的部分典籍,如西夏人最初是使用汉字的,后来参照汉字创造出了西夏文。

维吾尔族在公元8世纪至15世纪使用自己创造的回鹘文。回鹘文是当时西域和整个中亚地区的通用文字之一,对其他少数民族文字的产生影响很大,辽代契丹小字、元代蒙古文的创制都以回鹘文为基础。公元13世纪,维吾尔人采用了以阿拉伯字母为基础的拼音文字—察合台文。现代维吾尔文是在晚期察合台文的基础上改进而成的,1938年形成现行文字。

藏文是公元7世纪吐器大臣通米桑布扎参照印度梵文和乌尔都文字母,结合藏语特点改制而成的一种拼音文字。公元9世纪后进行过两次厘定,在西藏地区一直使用至今。历史上用藏文抄写、印制了大量图书,目前保存下来的文献十分丰富。

蒙古文是成吉思汗时期创制的。1204年,塔塔统阿受成吉思汗之命“教太子诸王以畏兀儿字书国言”,用于书写蒙古语言的畏兀儿文字就成为回鹘式蒙古文。这种早期的回鹘式蒙古文使用到17世纪初,后来形成了近代蒙古文。此外,由八思巴奉元世祖之命以藏族字母为基础创制的八思巴字,于1269年正式颁布。八思巴字曾作为国文,主要用于官方文件,通行约110多年,元亡后不再使用。

古壮文现在一般称为“方块壮字”或“古壮字”,有1000多年的历史,是唐、宋时期壮族人民利用汉字形声及偏旁,模仿汉字“六书”中的一些方法构造而成的。但方块壮字出自多人之手,在各地的读音也不同,因此未能成为壮族规范通用的文字。

满文是努尔哈赤1599年下令创制的,是一种以蒙古文为基础创制的文字,被称为“老满文”或“无圈点满文”。1632年皇太极命达海对这种文字加以改进,确定了满文的形体,其后200余年再无改变,史称“新满文”或“有圈点满文”。今天所称的“满文般都是指“新满文”

朝鲜文创制于144年,是拼音文字,拼写时以音节为单位,组成方块形。我国境内的朝鲜族至今仍使用这种文字。

此外,在我国历史上有重要典籍传世的少数民族文字还有突厥文、契丹文、西夏文、女真文、东巴文、弊文、白文、爆文。